信息数据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试行)

发布时间:2024-05-27 13:51:4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总则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数据的管理,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和合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合理使用。

二、信息数据分类

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信息数据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公开信息:可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学校简介、课程安排等;

2. 受限信息:仅限于校内流转或特定人群可获取的信息,如教职工个人信息、学生成绩等;

3. 保密信息:涉及学校核心利益和师生隐私的信息,如科研数据、学生档案等。

三、信息数据管理规定

1. 公开信息的管理:公开信息的发布需经过学校宣传部门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2. 受限信息的管理:受限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未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传播受限信息。

3. 保密信息的管理:保密信息需进行特殊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存储、复制、传播保密信息。保密信息的处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四、责任与处罚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

本规章制度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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