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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 (修订)

发布时间:2018-03-08 16:25:3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

(修订)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nba直播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要按照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适用性、规范性等原则进行,确保优秀教材进入课堂。教材内容要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得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内容,不得有违反党和国家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得有影响民族团结的内容。

2、列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其它课程要优先选用国家统编及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重点教材,“十三五”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及国家教育部推荐的教材。

二、选用程序

1、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所主讲的课程教材;由教研室(系)认真研究后提出申请,并填写《教材选用征订单》。凡有出版的统编教材、获奖教材或重点教材而不选用的,应写明充分理由上报教材建设委员会。

2、各教学单位对教师提出的选用教材进行研究、讨论,最后签署使用意见。

3、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选用教材情况,提交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4、未经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认定的教材,包括境外原版教材、自编或参编教材,一律不得作为正式教材选用。

三、自编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1.自编教材要认真贯彻教育部教材建设工作的精神,鼓励编写下述教材:教学急需、国内尚未出版的统编教材;具有鲜明民族艺术特色、地方特色的专业教材。

2、教材编写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经教材建设委员会确认后,组织教师认真编写。编写教材要经专家严格把关,以确保质量。

3、符合学校教学实际、具有明显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教材,可申请出版基金予以资助出版。

4、鼓励自编蒙文教材列入八省区高校蒙古文教材规划编写出版。

四、订购工作

1、教务处教务科应做好每年春秋两季征订目录的推荐工作,了解、促进优秀教材的选用和教材的改进。

2、教材订购由教务处直接与图书代办站或新华书店按要求征订,教务处教务科具体落实教材订购,并及时发放。

五、机构与保障

1、各教学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的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划,负责本部门的教材选用工作,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的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划。

2、教务处负责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日常工作,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教材建设规划与教材选用的审定。

3、学校设立教材出版专项资金,有计划地资助自编教材的出版。

4、建立学校教材质量建设档案,每年进行一次质量评估,为选用和评选优秀教材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