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nba直播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做到公正、合理、规范,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内教财字〔2007〕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nba直播吧实际,决定开展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成立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和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本次认定比例为:各学院学生建档比例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40%。特困生人数不超过所有建档学生的15%,困难学生人数不超过所有建档学生的30%。
三、本次认定和建档工作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并将认定材料(包括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审核。
附件2:内蒙古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汇总表.xls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