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上午,美术学院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论证会在学院资料室举行。论证会邀请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刘新和研究员担任论证指导专家,为我院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意向的教师进行项目论证指导。会议由美术学院副书记兼副院长朱向峰主持。
论证会上,刘新和研究员首先围绕项目申报中的选题思路与方向、研究意义与价值、团队组建与分工、文本撰写与完善、研究成果与面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随后,几位教师分别就各自项目申报中的选题思路、项目论证、材料撰写等方面的问题,与专家进行了详细探讨,刘新和研究员一一给予了针对性的指导。教师们均表示此次项目指导论证收获颇丰,受益匪浅,对后期项目的申报与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论证会的举办,为我院教师在课题设计、项目论证、材料撰写等方面提供了切实指导与充分支持,有力促进了我院教师科研水平的提升。
个人简介
刘新和,男,1954年生,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编审、一级艺术评论(正高二级)。现任《内蒙古文化志》(第二轮)主编,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内蒙古文艺评论家协会名誉副主席,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9项,包括国家重大课题2项,国家重点课题1项,国家西部课题2项,文化部重点课题2项(子课题),文化部一般课题1项,自治区2项,担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西部项目《西部舞台艺术原创研究——从草原戏剧切入》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戏剧通史》内蒙古地区撰稿人、《当代草原艺术年谱.戏剧卷》主编、《足迹留韵.内蒙古艺术家》副主编。
担任编剧及项目负责人的蒙古剧《长调歌王——哈扎布》获批2015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现已结项。此外,创作历史及现实题材剧本多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文化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家,长期参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文联、内蒙古社科院等单位组织的舞台艺术剧节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社科研究课题的论证、策划、评审、验收和评论,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权威。作为“蒙古族长调民歌”申报文本的最初起草人及专家组成员,赴蒙古国参与联合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遗产相关工作,申遗成功后,长期担任中国和蒙古国联合保护长调专家委员会成员(2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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