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使用教室申请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8-08-15 22:31:4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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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学校教务处→教务处教学设施管理科(北校区教学楼308)或南校区H2007

相关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

        注:1. 除临时性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大规模学生活动外,不批准使用多媒体设备

2. 使用多媒体设备时必须有教师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