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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政府原副巡视员秦景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1-09-13 08:37:0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巴彦淖尔市政府原副巡视员秦景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景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选拔、职务晋升、职工录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规超职数、职位配备干部,违规聘用工作人员;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秦景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秦景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个人简历:

秦景和,男,汉族,1953年9月30日出生,山西省山阴县人,大学学历,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

1976年12月至1977年2月,巴彦淖尔盟临河市狼山镇干事;

1977年2月至1978年10月,巴彦淖尔盟临河市新华镇党委秘书;

1978年10月至1981年6月,巴彦淖尔盟委政研室干事;

1981年6月至1989年4月,巴彦淖尔盟行署办秘书;

1989年4月至1990年11月,巴彦淖尔盟委办秘书;

1990年11月至1995年8月,巴彦淖尔盟经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1995年8月至1999年1月,巴彦淖尔盟经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1999年1月至2003年11月,巴彦淖尔盟行署副秘书长;

2003年11月至2004年7月,巴彦淖尔盟行署秘书长;

2004年7月至2006年3月,巴彦淖尔市政府秘书长;

2006年3月至2006年6月,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巴彦淖尔市政府秘书长;

2006年6月至2006年7月,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

2006年7月至2011年8月,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公司董事长;

2011年8月至2013年12月,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巡视员;

2013年12月,退休。